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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在路口处应该如何掉头?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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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确无“禁止”标志路口视同“允许”

近日,一份有关“机动车掉头管理问题”的通知已经下发到各个交通队。这份通知上明确写明:在没有禁止掉头(左转弯)标志、标线的地点或路口掉头的,一律不予处罚。这也就意味着,今后司机驾车需要掉头时,不用再去寻找挂有“允许掉头”标志的路口。

路口掉头不受红绿灯限制(仅适用于红灯为圆灯的情况)

根据通知的精神,司机在没有禁止掉头(左转弯)标志、标线的路口时,无论面前是红灯还是绿灯,都可以合法掉头 。但是,如果路口有明确标志牌,写有“左转绿灯亮时”、“红灯亮时”等提示用语,则必须按照标志上规定的信号灯时间掉头。

黄色网格线允许掉头

前不久,曾有司机因在黄色网格线上停车被交管部门处罚,司机告上法院,后被驳回。一时,司机行车时遇到“网格线”尽量退避三舍。交管部门特别指出,在这样的地点,如果路中间没有隔离护栏,就意味着“允许掉头”。

禁止中心线为实线时禁止掉头

除了路口之外,路段中如果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和标线,同样允许掉头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,道路中心线如果是实线,无论是单黄线还是双黄线,都意味着“禁止掉 头”。有个别道路上标画有“黄色虚实线”:双黄线中的一根为实线,另一根为虚线。这表示,实线一侧禁止超车、掉头,而虚线一侧允许超车、掉头。

路段中人行横道处禁止掉头


虽然被护栏隔离的路段中人行横道处一般不设置“禁止掉头”标志,但对司机而言,人行横道本身视同“禁止性标志”,凡在路段中人行横道处掉头的,一律按“在禁止掉头地点掉头”处理。如果是路口的人行横道线则不受此限制。

“禁左”路口同时禁止掉头

西城交通支队多位一线民警告诉记者,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有司机在禁止左转的路口掉头。“一旦拦下处罚,司机肯定会说,‘这儿只禁止左转,没标明不许掉 头。’处理起来非常麻烦。”民警表示,从车辆对交通的影响上看,左转和掉头是十分近似的,都要占据对面车道。因此除非路口有特殊说明,一个路口只要禁止左 转,同时也意味着禁止掉头。

还有一种情况提醒司机重视:交叉路口左侧第一条车道如果是直行车道,假如可以掉头,交管部门会在导向车道内施画直行带导向箭头。如果没有这样的导向箭头,一般会设置禁止左转弯或掉头的标志。

措施“允许掉头”标志牌逐渐淡出

今后,在各个普通路口,“允许掉头”标志将逐渐淡出,交管局相关部门将逐渐对这些标志进行调整。但是,在“专用机动车掉头车道”上以及一些特殊的地点路 口,还将设置“允许掉头”的标志。这些“允许”标志是在容易造成混淆的地方,为司机明确指示,不致引发歧义,方便司机认知和遵守。

违法掉头罚款100至200元

记者了解到,在以下4种情况中,交警会根据北京市实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办法,对违法掉头的司机将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。

1、在设有禁止掉头(左转弯)标志、标线地点掉头的;

2、在人行横道处掉头的;

3、在非禁止掉头地点掉头时,与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发生的;

4、没有从左侧第一条车道掉头的(设有专用掉头车道地点的除外)。

另附,交警的回复。

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,有多种行驶目的和行驶方式,大前提应当是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四十四条的规定,即“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或者交 通警察的指挥通过”。在这个大原则的规定下,由许多具体的实施细则,分别在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的“机动车通行规定”中,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行驶规 则。
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,应当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,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,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。如果 您要在路口调头的,也应当首先遵守该规定。如果路口是圆形信号灯,未设置导向车道,或者设置有调头导向箭头车道的,可以在不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 通行的前提下绿灯调头。如果路口有方向指示信号灯,且路面设置导向车道的,则应当按箭头方向行驶,区分左转弯和调头,在设置有调头车道或调头信号灯的路 口,机动车可以按照信号灯指示调头。
路段上调头,一般主要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,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、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、人行横道、桥 梁、急弯、陡坡、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,不得掉头。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、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,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 辆和行人的通行。即注意标志标线及一些特殊地点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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