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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条:请不要在新代码中使用原生态类型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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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不要在新代码中使用原生态类型:
声明中具有一个或者多个类型参数(type parameter)的类或者接口,就是泛型(generic)类或者接口。
如果不提供类型参数,使用集合类型和其他类型也仍然是合法的,但是不应该这么做。如果使用原生态类型,就失掉了泛型在安全性和表述性方面的所有优势。
如果使用像List这样的原生态类型,就会失掉类型安全性,但是如果使用像List<Object>这样的参数化类型,则不会。
在类文字(class literal)中必须使用原生态类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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