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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与实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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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片段的摘自柴静天涯博客《如果真理不大写呢》

http://blog.tianya.cn/blogger/post_show.asp?BlogID=2569265&PostID=21833210&idWriter=0&Key=0

绝大多数学科都包含思辨理性、实践理性和技艺这三种知识,但由于对知识传统所形成的思维定势,我们更多地把视线投向普适化的知识、大写的真理,其他两种的知识得不到正当化。

朱苏力说“许多人习惯了标签式的思维,把中国基层司法实践中的不同问题都阐释为法治不健全、法官素质低下等,(不是说所有这种解释都是错的,而是不能把它 当标签到处贴),它们已经成了许多人头脑中无须质疑的真理。但只要进一步提问,就可以发现,这样的做法是拒绝思考和批判,我们任何时候都可以用这样的“真 理”搪塞问题。”

我不是一直在警惕自己思维中的这一模式的吗?
  
  我曾一再引述顾准的《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》,不就是因为他是以何等沉痛,指出了一个假设完美世界与范式的绝对真理,而缺少实证和理论反思,会是什么后果吗?
  
  但是,只要我稍一轻慢-----不,甚至用不着轻慢,只要没有针刺一样的刻意提醒,那种认为“大写的真理”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惰性习惯就会出现。
  
  朱苏力说“西方的法治之所以被我们认为是值得学习的,恰恰因为他们没有提出一些不可更改的条条框框,他们只是在不断进行“社会零星工程”,在改变他们意识到的社会中的不美好的东西。”
  
  这个“社会零星工程”,没有大写,也不可能有惊叹号,但依靠永远不会让人热血沸腾的技术,才能一步一个脚窝向前。
  
  我原以为“理想的法治”可以解决那些我所有期待而不决的问题。
  
  这期节目让我重新审视这句话,感到这种不假思索背后的危险-----如果,如果真理不大写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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